高氯·氟啶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1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0-1-7 |
农药名称 |
高氯·氟啶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啶脲 chlorfluazuron |
1.5% |
24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3.5%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80-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5-5205668 |
林寿福 |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民营经济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氟啶脲是一种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药效较高。
2.本品是氟啶脲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较好的触杀作用。
3.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高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洗胃,不能催吐 ,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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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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