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5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1 |
有效期至 |
2009-2-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511557 |
刘洁 |
|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卫东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属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2.使用时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按推荐剂量用药。
3.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头痛、无力、呕吐、出汗、嗜睡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 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
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吸入:引吐,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