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13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3 |
有效期至 |
2011-3-1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德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根蛆 |
194-25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绿德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2798111 |
张方 |
|
山东省定陶县陈集镇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抑制害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使其体内的乙酰胆碱大量积累,高度兴奋而迅速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韭菜上的根蛆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中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等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患者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腹痛、腹泻,严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污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使用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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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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