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脲·炔螨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1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12-2-4 |
农药名称 |
氟脲·炔螨特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虫脲 flufenoxuron |
1% |
16家 |
炔螨特 propargite |
19% |
1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898-66781739 |
|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富昌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不同类型不同作用机制的活性成分辅以强增效助剂复配而成,效果广泛,能杀灭多种害螨,持效长。适宜在各生长期安全使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成螨、若螨、幼螨和螨卵均有较好杀灭和抑制效果。本品具选择性,对天敌安全,残效持久,毒性低,对环境友好,是综合防治的理想产品。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不宜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3. 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5.本品对蜜蜂、鱼、蚕等有毒,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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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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