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3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3 |
有效期至 |
2012-3-13 |
农药名称 |
杀单·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6% |
10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1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668-2351700 |
叶炎婵 |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三唑磷和杀虫单混合而成的杀虫剂,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渗透植物组织中,但无内吸活性,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药液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本品属中等毒,使用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施药时要戴好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喷雾时要沿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用后请用肥皂洗手和脸。
3.产品对蜜蜂、家蚕和鱼类毒性较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若判断为杀虫剂中毒为主,用碱性液体彻底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与阴凉、通风和干燥库房。
2.贮运时,严防日晒和潮湿、不能与饮料、食品和饲料混放,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防止从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并加锁。
4.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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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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