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氟铃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2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25 |
有效期至 |
2012-5-25 |
农药名称 |
高氯·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1.9% |
37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3.8% |
2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5661368 |
梁友盛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苯甲酰脲类杀虫剂配制而成,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其杀虫和杀卵活性较高,且药效持久。本品对甘蓝效夜蛾具有较强的杀害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有毒,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则进行使用。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不要与碱性等物质混用。
4、对水生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附近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为有毒易燃物,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日用品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作他用。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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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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