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畏·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201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5-3 |
有效期至 |
2015-5-3 |
农药名称 |
麦畏·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5% |
59家 |
麦草畏 dicamba |
4.5% |
2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4-6351819 |
孙艳会 |
|
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崴子镇街东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氧羧酸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除草混剂,是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其中草甘膦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芳族氨基酸合成而导致植物死亡、麦草畏主要通过阻碍植物激素的正常活动。本品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草害发生情况,每3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施药后5天内不得割草放牧、种地等。
3、本品为苯氧羧酸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除草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等。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使用时应注意对农田周围水环境的影响,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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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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