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噻嗪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203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1 |
有效期至 |
2015-9-11 |
农药名称 |
烯啶·噻嗪酮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
10% |
27家 |
噻嗪酮 buprofezin |
60% |
3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0-24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635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烯啶虫胺和噻嗪酮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
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4.对鱼有毒,不要在鱼塘等水体及其附近使用。对蜜蜂高毒,应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对蚕高毒,不要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对赤眼蜂有较高的风险,在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此药。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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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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