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丁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7994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吡嘧·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0.4% |
27家 |
丁草胺 butachlor |
23.6%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多年生杂草 |
175-22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75-22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2-86166536 |
孙明智 |
|
江苏省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疏港公路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酰胺类农药的混配制剂,是一种水稻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牛毛毡、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水田常见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
2、丁草胺对鱼类有毒,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土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鱼塘中。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剂。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若眼睛或皮肤接触本品,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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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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