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740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5% |
31家 |
丁草胺 butachlor |
28.5%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61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120-161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9-2822581 |
周雪芳 |
|
江苏省金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园北路9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丁草胺复配的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中稗草、牛毛毡、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鲤肠等多种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不宜用于漏水田、重沙田及盐碱田。3、秧苗在三叶一心前慎用。本品不宜用于秧田、直播田。4、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造成污染。5、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或田间。6、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裸露部位。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泄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使用时注意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进行。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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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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