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9353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3-5753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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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店镇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基硫菌灵和福美双复配而成保护作用的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能有效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及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结膜和呼吸道有刺激。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胸闷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麻痹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携带此产品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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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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