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仲丁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1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1 |
有效期至 |
2023-9-11 |
农药名称 |
吡虫·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仲丁威 fenobucarb |
24% |
34家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1% |
8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5610337 |
解刚 |
|
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开源大道3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脂酶受体的作用体。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对稻飞虱有特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硝基亚甲基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而成,建议和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配制的药液必须现配现用,且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7、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呼吸困难等,吸入中毒者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治疗药剂为阿托品,禁用解磷定解毒。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施药时应注意保护,若不慎进入眼中,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9-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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