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1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1 |
有效期至 |
2013-12-11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4.7%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013510 |
刘新 |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高官寨工业区工业路2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与毒死蜱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双重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两者混配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甘蓝、萝卜、小油菜(青菜)分别为14天,14天,21天;每季最多使用分别为2次,3次,3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若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药液溅于皮肤,应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万一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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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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