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啶虫脒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6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18-12-12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啶虫脒 acetamiprid |
3% |
59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1%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5321987 |
赵庆雪 |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城南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应用于苹果树蚜虫防治的乳油制剂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要严格按照使用剂量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5、开启包装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必须带手套、面罩,穿长衣长裤,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
6、用后的包装物严禁装其他物品,应妥善处置,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后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治疗:经口应立即就医治疗,医生应先判断是那种农药中毒,如为啶虫脒中毒,对症治疗,如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
2.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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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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