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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氰·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39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4
有效期至 2023-12-24
农药名称 甲氰·辛硫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辛硫磷
phoxim
18% 38家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2%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叶菜 菜青虫 60-8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771-5709105 邱冬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类与拟除虫菊酯类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十字花科叶菜类、甘蓝,安全间隔期不少于6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4、本品有毒,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6、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和烟草等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 7、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 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 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 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方法: [1]若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请携带标签尽快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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