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8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25%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15%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炭疽病 |
80-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6510167 |
孔维宝 |
|
江苏省淮安市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盐都路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低毒、药效期较长的内吸性杀菌剂。对炭疽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兼具预防、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穿戴防护衣、手套、口罩,施药后及时清洗。
2、本品安全间隔期:大田辣椒为1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3、本品对鱼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有恶心、腹痛,重者头痛、头晕,呼吸加快,抽搐、循环衰竭等症状。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误食者应迅速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儿童,并加锁保存。
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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