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2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9 |
有效期至 |
2024-1-9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3%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8351386 |
刘玉玖 |
|
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有机磷类辛硫磷与氨基甲酸酯类灭多威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棉铃虫幼虫较好的杀灭效果。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对鱼中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高毒,不要污染蚕桑区、蚕室。对鸟类高毒,在鸟类保护区禁用。 3.本品不宜与其它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溅入眼睛和皮肤,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立即用肥皂清洗。误服后,请携带标签送患者去医院对症治疗。辛硫磷: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灭多威: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中毒急救电话:0791-88351386。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1-09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