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5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3 |
有效期至 |
2024-1-13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4%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94-6910116 |
程远新 |
|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两元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液面施用,具有持效期较短,作用较快等特点,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桑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碱性物质混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失。6.鸟类保护区禁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判断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如判断辛硫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禁用吗啡、吩噻嗪、茶硷、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1-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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