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0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3 |
有效期至 |
2024-2-1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4-8458696 |
曾辉华 |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适用于柑桔园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柑橘园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性,降低药效。
3、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4、本剂与土壤接触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5、施药时应注意劳动保护,戴口罩,穿防护服,以免药液吸入。 6、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出现颜面苍黄、出汗、喉头水肿等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或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类同贮同运。本品不宜用铁器存放,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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