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喹·氟磺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0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4-4-21 |
农药名称 |
灭·喹·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5% |
19家 |
灭草松 bentazone |
14.5% |
41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1.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84-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并噻二嗪酮类、芳氧苯氧丙酸酯类、二苯醚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使杂草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
注意事项
1、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每季作物
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间套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禁用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药液溅到眼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并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以免加重对药物的吸收,可使用活性炭。如在喷雾中有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应做人工呼吸。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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