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9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1 |
有效期至 |
2024-6-11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24% |
29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530160 |
汪根海 |
|
江西省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丁草胺原药配制而成,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稗草、异型莎草、牛毛毡、节节菜、鸭舌草、眼子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对鱼毒性大,养鱼稻田不能使用本品。
3、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4、施药时穿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使用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溅入眼睛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食,立即带标签就医。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儿童存放,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6-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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