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8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3 |
有效期至 |
2014-9-23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4.9%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速效性较好,击倒较快。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药效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及蚕有毒,请避免污染蜜源或水源、池塘以及养蚕场所。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对瓜类(特别是温室大棚)、莴苣苗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6.在十字花科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使用2次(仅可用与露地栽场);在叶菜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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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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