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矿物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2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5 |
有效期至 |
2025-1-5 |
农药名称 |
阿维·矿物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
24.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7-8277807 |
李健发 |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经济开发区水西产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矿物油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具有胃毒与触杀作用,且能渗入植物表皮,达到有效的防治目的。只要用于防治柑桔红蜘蛛。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避免强光下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品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呛咳、咳痰、胸闷、发热。不慎接触皮肤迅速使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饮用牛奶或植物油洗胃并灌肠。忌用催吐,以防诱发吸入性肺炎。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防止阳光直射,防止冻结,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上锁保存。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防暴晒、雨淋,防高温。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0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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