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6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5-1-14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浚县绿宝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磺 sulfur |
30%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25%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15%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炭疽病 |
1050-1350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省浚县绿宝农药厂 |
中国 |
0392-2223355 |
余永功 |
|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屯子北2公里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甲基硫菌灵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福美双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杀菌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病原菌的丙酮酸氧化中断代谢过程,导致病原体死亡。硫磺具有杀菌和杀螨作用,其杀菌机制是作用于氧化还原体系细胞色素b和c之间电子传递过程,夺取电子,干扰正常的氧化—还原。
注意事项
1、在大田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最多施药3次;在保护地(大棚中)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施药2次。
2、不能与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也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
3、施药时需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需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
4、本品对鲶鱼剧毒,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塘等水体,养鱼塘等养殖区附近慎用。
5、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结膜及呼吸道刺激性较强,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中毒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重者头痛,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
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并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患者忌油类食物,禁酒。皮肤和眼睛接触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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