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62%)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2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2-21 |
有效期至 |
2015-2-2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母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46% |
59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4543318 |
周德华 |
|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一路(小洋口)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草甘膦异丙胺盐母液黄色液体。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正确开启包装袋,使用过的包装袋不可乱起,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禁止在河流等水体清洗容器。
2、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
3、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用塑料容器包装。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6、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打,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露。装卸过程中药轻搬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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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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