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4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14 |
有效期至 |
2025-4-14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宜邦生物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6-6379888/6233856 |
陈新玮 |
|
河南省信阳市八一路152号金源大厦806#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机磷杀虫剂、混配制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渗透性较强,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效果良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施药时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得饮食、吸烟、喝水,施药完毕应立即洗手洗脸。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本品对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赤眼蜂等天敌毒性高。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除,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配药及药后清洗施药器械时注意不可污染水源。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8、建议与其它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续抗性产生。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若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解毒;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并催吐法排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至完全正确新鲜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锁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食物、种子及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4-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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