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胺·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6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3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水胺·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泉辉作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5% |
0家 |
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泉辉作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733470 |
马清杰 |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或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定中毒主要原因。基判定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若判定为水胺硫磷中毒为认,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6-0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