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72%)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7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13 |
有效期至 |
2025-7-1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72%)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65% |
5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45-29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58773908,58773909 |
唐志军 |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水寨镇水南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无残留苗后除草剂。施用后通过植物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施药后7-10天杂草逐渐枯死。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草甘膦接触土壤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药液飘移到作物茎上;
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
3.本品严禁用混浊污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必须用清水;
4.应选择晴天施药,不宜随意提高稀释倍数,若4小时内遇雨应重喷,施用后5日内严禁放牧、翻地、割草;
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及衣服;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弃,也不可做他用;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为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施药时如药液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大量喝水并立即携带草甘膦药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7-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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