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3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4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62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58773835 |
刘新 |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高官寨工业区工业路2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务必穿好防护服,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不得吸烟、食东西,药后用清水或肥皂水洗净裸露皮肤。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等物质相混用。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
5、建议与其他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乏力、头昏、恶心、呕吐皮肤红肿等。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乾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3-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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