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6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8 |
有效期至 |
2026-6-8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6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7%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4-7469863 |
张爱国 |
|
江西省南昌市黎川县高新区火炬大街201楼A711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生物源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基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和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直至死亡。杀卵作用较明显,渗透性较强。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高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桑区使用本品,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用时应戴防护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穿防护服等;并禁止饮食、吸烟等;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5]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共同存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06-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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