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氟铃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9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6-21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农药名称 |
高氯·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1.9% |
39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3.8%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3499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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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铃脲、高效氯氰菊酯配制而成的混配型杀虫剂,用于防治小菜蛾。本品进入虫体后,可抑制几丁质合成,使害虫不能正常蜕皮,拒食而死,也可抑制卵内胚胎发育过程中几丁质的合成,使卵不能正常孵化。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
2、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手册》规定使用。使用时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和脸。
3、本品对蜂、蚕、鱼虾等甲壳类生物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养殖区附近禁用。
4、因各地害虫抗药性不同,应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合理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皮肤过敏者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6-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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