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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7-2
有效期至 2027-7-1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5% 58家
丙环唑
propiconazol
15% 3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纹枯病 15-2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中国 022-83718955 葛欣、韩靓 天津市青泊洼农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广谱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药人员穿戴干净的防护用品,操作时避免吸烟、喝水和进食,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净接触药物部位。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敏感,禁止在鱼塘、水产养殖区附近使用。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包装物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 5.本品不可与强碱物质混用。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催吐,并及时携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7-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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