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00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 |
有效期至 |
2024-1-2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榛子树 |
白粉病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6867988 |
|
|
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湾工业园金尔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用于预防治疗水稻纹枯病、榛白粉病。
注意事项
1、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 2、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3、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口罩、手套。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5、使用过的容器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要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1-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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