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啶虫脒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15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17 |
有效期至 |
2024-6-17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5% |
149家 |
啶虫脒 acetamiprid |
3.5% |
6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38177 |
赵希文 |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前垛埠村(釜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速效性好,持效期长,杀虫更彻底,药效更持久,能有效防治甘蓝蚜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2次。(2)对鱼和水生生物、蜜蜂、蚕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注意保护天敌。(3)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皮肤。(4)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药液撒漏,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施用器械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严禁药液流入河塘。剩余药液应密封妥善放置,空瓶应销毁。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2)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3)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黑暗、干燥、通风,防止冻结和强光直晒;应远离生活用品、食物、饲料和禽畜,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地方,并加锁保存。(2)运输时避免暴晒和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6-1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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