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9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农药名称 |
硝磺·丙草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细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22% |
33家 |
硝磺草酮 mesotrione |
3%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2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9-82235923 |
范伟赠 |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大岩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丙草胺和硝磺草酮复配的芽前或芽后早期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萤蔺、野慈姑、稗草、千金子、雨久花、鸭舌草、狼把草、水苋菜、陌上菜、矮慈姑、丁香蓼、异型莎草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高温时不能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8-30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