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11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50-410毫升/亩 |
喷雾于播种穴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8392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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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方水东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采用微胶囊加工技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的防治花生地下害虫蛴螬。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
注意事项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失效。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时还应穿戴防护用品,用后应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多汗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6-08-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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