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0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2-13 |
有效期至 |
2027-2-13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
9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8-5826398 |
孔斌 |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丁硫克百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是克百威低毒化衍生物,具有内吸性。对昆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有毒,开启过程中请佩戴防护面具。
2.本品对禽畜及鸟类均有危害,应避免污染饲料、粮食、水等。本品有毒,吞食可能致命。
3.本品在酸介质中易分解,不宜与酸性物质混放。
4.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及手套,穿工作服,如若泄露,用结合液体材料吸收(沙、硅藻土、酸黏合剂、多用途黏合剂、锯末),按规定处置收集的物料。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水冲洗。工作后请及时按要求清理污染衣物,并洗澡。
5.使用后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或销毁。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洗胃(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本品中等毒,装卸、运输时请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需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和专用车辆运输,确保不损坏、不泄露,防止高温、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7-02-1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