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33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草松 bentazone |
30% |
40家 |
2甲4氯钠 MCPA-sodium |
7.5%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60-18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387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钠和灭草松混合而成的棕褐色液体,水稻移栽田茎叶除草剂,既能通过叶面渗透又能通过根部吸收,传导到茎叶,强烈阻碍杂草光合作用和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对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选择无风晴朗的天气,下午3时后用药最佳。在极度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本品,以防产生药害。2.本品与喷雾剂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使用专用的喷雾剂,否则需要彻底清洗干净。3.本品对马铃薯、豆类、瓜类、多种蔬菜等双子叶作物敏感,用药时防止雾滴漂移至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4.应避免药液流入稻田、池塘、河流等水源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其废弃物不得污染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此药。6.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注意防护。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处理,避免给患者服用脂肪类食物(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无特殊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2-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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