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胺·特丁津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17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3-5-16 |
农药名称 |
草胺·特丁津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异丙甲草胺 s-metolachlor |
31.25% |
0家 |
特丁津 terbuthylazine |
18.75% |
1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2-6121378 |
杨华春 |
|
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精异丙甲草胺和特丁津复配而成的苗前除草剂,用于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处理。该产品能有效防除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用于地膜覆盖作物时,在播种后施药,然后盖膜,或在施药后盖膜,然后打孔移栽。
2. 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3. 在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防护服、长裤及靴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此时不能饮食、吸烟,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4. 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它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 本品对藻类、鱼类等水生生物、天敌赤眼蜂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 禁止在河流、池塘等水道清洗施药器具。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如仍有症状,请医生诊治。
2.若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眼睛冲洗15分钟以上,如仍有不适,应请医生诊治。
3.若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不慎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5-1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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