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0825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19, 2009 |
| 有效期至 |
Jan 18,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8-39.3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948402 |
孙承艳 |
|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15号1101室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水稻移栽田专用除草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对如稗草、牛毛毡、千金子、节节菜、眼子菜、陌上菜、泽泻、鸭舌草、四叶萍、异型莎草等杂草。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本品如误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及病弱苗田等。 2.水面不要淹没秧苗心叶。药后遇雨要注意排水。
3.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少。 4.漏水田、砂质田忌用,并严禁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慈菇田、蓆草田及蔬菜地。
5.施药钱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存放,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9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