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铃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32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3-7-23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2% |
149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3%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森林 |
松毛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6-5285618 |
王英芳 |
|
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丰南路以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与氟铃脲混配而成。阿维菌素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氟铃脲为苯甲酰脲类昆虫生长调节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两者复配取长补短,既杀虫又杀卵,持效期较长;在推荐施用剂量下,对甘蓝甜菜夜蛾,森林松毛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虾、蟹等甲壳类生物剧毒,不得在水田及虾、蟹养殖区域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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