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吡氧乙酸三乙胺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2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三氯吡氧乙酸三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宏达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氯吡氧乙酸 triclopyr |
32% |
2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森林防火道 |
阔叶杂草 |
400-6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金宏达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3485808 |
陈荣生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古城镇八角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由植物的叶面和根系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到全株,造成其根、茎、叶畸形,储藏物质耗尽,维管束被栓塞或破裂,植株逐渐死亡。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 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吸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不慎误食,马上停止食用,本品无特殊解毒药,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三氯吡氧乙酸三乙胺盐45%。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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