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0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4 |
有效期至 |
2012-3-24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0.02%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3815631 |
熊俊 |
|
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22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精制而成的蚊香,适合在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燃点使用时应把蚊香放置于空气流动较缓处,置于上风口,并注意通风。
2.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火,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易爆物靠近。
3.防潮防湿,避光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使用效果不变。
4.切勿与食物一起存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用易燃品做接盘。
5.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6.若用市售铁盘燃点或接灰,应注意蚊香外圈勿触及铁盘边缘。常用的铁盘应经常清理积灰,以保证燃点效果。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皮肤沾有蚊香粉末,请用清水清洗。
2.若不慎误食,请立即就诊,并将蝇香的包装盒一起带入医院,以便医生对症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不能触及处,温度不得高于50℃。
2.不得于家畜、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运。
3.在装卸和贮运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以及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