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饵粒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1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19 |
有效期至 |
2012-10-19 |
农药名称 |
杀虫饵粒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饵粒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玉林祥和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酰胺 flursulamid |
0.5% |
3786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蚂蚁 |
/ |
投放 |
室外 |
红火蚁 |
/ |
投放 |
室内 |
蜚蠊 |
/ |
投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玉林祥和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53835176 |
彭熙绵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城站路7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氟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防治红火蚁、蟑螂、黄家蚁卫生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误食。2.避免药物长时间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后应全面彻底清洗手部。3.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和饮用水。4.注意防潮,应避免在雨天或雨后投食。5.施药的地方不要喷洒其他杀虫剂,以免引起驱避使蟑螂拒食。6.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若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全面彻底清洗被污染皮肤,不慎接触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并及时就医。2、切勿吞食,如不慎误食,饮用1-2杯水,用手指触压喉咙后部,引吐,不要对已处于昏迷状态的病人引吐或通过口部喂任何食品。3、本品没有特殊的解毒剂,治疗时应根据临床表现控制中毒症状,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处。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明火及高温处;贮运时,应严防日晒和潮湿,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混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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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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