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2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12 |
有效期至 |
2011-11-12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
0.5%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7-7650327 |
韩继忠 |
|
山东省梁山县韩垓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烯炔菊酯为有效成分,有效驱杀苍蝇。单圈燃烧时间3小时,适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1、香圈点燃时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用后洗手,使用时注意通风。
2、开封后未用完的蝇香要封存好。
3、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对家蚕、鱼有毒,勿在鱼塘、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使用中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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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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