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热雾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102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28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杀虫热雾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热雾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康宇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残杀威 propoxur |
1% |
39家 |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
1.5%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1-1.1克/立方米 |
热雾机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康宇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0-7621188 |
芮有春 |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西城区工业园天滁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直接加入热雾机里使用,对卫生害虫蚊具有击倒、致死作用,适用于室内环境。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蚕有毒,使用时,严格遵守杀虫剂安全操作规程。
2、用前戴口罩、手套、眼罩等,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防护。
3、空旷场所用药,为确保药效,应避免在风速超过10公里/小时,降雨或扬沙天气使用。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使用时切勿注意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4、幼畜禽场所禁用。不可污染水源、池塘、桑园、蜂场。
5、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人畜不能停留在室内,使用后应充分通风方可进入。
中毒急救措施
若吸入后引起不适,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有不良反应者,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粮食等混放或同运。
2、置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应远离高温和火源,并加锁。
3、防止潮湿和日晒,不能贮藏于铁容器中。
4、运输时,严防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避免破损。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9-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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