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氯菊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102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0 |
有效期至 |
2026-10-10 |
农药名称 |
氯氰·氯菊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新天地化学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
3% |
22家 |
氯菊酯 permethrin |
3% |
8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10毫克/平方米 |
喷洒 |
卫生 |
蚊 |
10毫克/平方米 |
喷洒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新天地化学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0-85675260 |
麦小姐 |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8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用于垃圾场驱杀蚊、蝇。
注意事项
1、喷药前移开食物及盛食物的用具。
2、非工作人员需离开现场。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眼罩、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
4、本品对鱼、蚕有毒,使用时不得将药水喷入养鱼水中及桑叶上。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
5、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裸露之处,才可饮水、食物和抽烟。
6、药水溅到眼睛里,用大量清水冲洗后上医院治疗。
7、存放在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施药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8、如出现头昏,应离开现场,并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9、水产养殖区、蚕室及桑园附近、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和口罩,施药后要用肥皂清洗裸露皮肤,如药液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应立即使其呕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在小孩、无关人员及动物触摸不到的地方。
2、包装件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严禁与食品、种子及饲料等混放混运。
3、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重压、防雨淋、防高温。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10-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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