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102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27 |
有效期至 |
2026-10-27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3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0.31%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6696838,86696618 |
戴锦明 |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开发区金鹿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金鹿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为最佳。
注意事项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10-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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