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500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0 |
有效期至 |
2025-3-20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金华今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8%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金华今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9-87615026 |
董含略 |
|
浙江省武义县东南工业区冷水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电热蚊香液功效长达480小时,无需天天更换,安全省电。
注意事项
若在很小的房间内使用,请注意适当通风;请配套使用金梦牌电热蚊香液电加热器,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每次更换电热蚊香液时,请先断开电源;过敏者禁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严禁打开瓶塞。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电热蚊香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吸入不适或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若电热蚊香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勿近火源,轻装轻卸,避免暴晒、雨淋;长期不用时,应卸下电热蚊香液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贮运时始终保持电热蚊香液瓶竖直向上,以免液体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3-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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