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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06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2
有效期至 2025-10-2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27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 0595-23876268 倪芳芳 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园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圆梦牌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使用面积于15平方米以内为最佳。
注意事项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和易燃易暴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火源或热源; 5.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10-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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